软件著作权正书(简称:软著),是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开法者权利发放的正书。
发明专力、实用新型专力和外观设计专力,三者受同等保护
在我国专力类型有三种:。我国遵循先申请原则,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救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力的,专力权授给先申请的人。我国是《专力合作条约》(PCT)成员方,外国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向我国递交专力申请。目前,我国由知识产权局对专力进行审查、注册和管理。
保护对象:
所有由开法者独立开发,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(磁带,胶片等)的计算机程序(代码化指令)。保护系统软件及应用程序。
保护的范围:
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构思中的表现。而不是逻辑构思本身。(代码,是逻辑构思的表现,但不代表逻辑本身)。软著的保护不能扩大到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、概念、发现、原理、算法、处理过程和运行方法。
保护的范围:软著权人为自然人的:保护时间为终身及死后50年。
为什么要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:
我国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,实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。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通过登记,可以:
1: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,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。
2: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,《软件著作权登记正书》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,同时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。
3: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,《软件著作权登记正书》作为权利证明,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。同时,國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。
4: 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,并可以出版发行申请人可享受《产业政策》所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。
软件著作权对于高企申报重要性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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